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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责任主体
发布时间:2015/9/18 17:16:54浏览次数:作者: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 报导 9月11日,为贯彻执行《节能与新能源轿车产业开展规划(2012-2020)》和《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加快新能源轿车推广应用的辅导定见》,引导电动轿车动力蓄电池有序收回使用,国家开展变革委、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研讨拟定了《电动轿车动力蓄电池收回使用技能方针(2015年版)》(征求定见稿),并向社会征求定见。
据悉,该稿清晰了出产职责主体,执行出产者职责延伸准则,电动轿车出产公司应承当电动轿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收回使用的首要职责,动力蓄电池出产公司应承当电动轿车出产公司售后服务体系以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收回使用的首要职责,梯级使用电池出产公司应承当梯级使用电池收回使用的首要职责,作废轿车收回拆解公司应负责收回作废轿车上的动力蓄电池。